DRM數位版權管理技術
左伯斯想在混沌,法律不張的音樂科技世界裡制定新的規則, 看過他的信後我知道他的想法. 他在這個業界看到新的商機.
DRM這種技術不只限制音樂的撥放,也可以限制企業研發的新軟體的應用, 讓消費者不便.
左伯斯提出三個未來的發展走向,我認為第二個[Second, for Apple to license its FairPlay DRM technology to current and future competitors with the goal of achieving interoperability between different company’s players and music stores.]在未來的可行性很樂觀, 畢竟現下要完全的放棄DRM並不可行. 但如果DRM的技術可以做到規格化的話, 那我想消費者會在使用中對此舉產生認同感.
就我個案而言, 我會買cd(現在算是個奇人了), 本身擁有mp3隨身聽. 有些專輯只有1.2首歌好聽, 花三百多塊錢真的不劃算, 所以我會到網路上抓, KKBOX就是典型的DRM, 只有它提供的軟體可以撥放, 隨身聽就不行了, 這種網路企業可以經營的這麼失敗令人失望, 所以最後我就會到免費的音樂平台去載歌.
假設
1.DRM規格化
2.網路音樂平台(FOXY.KKBOX...)願意和唱片公司合作
OK的, 那我願意為好聽的歌付款, 但重點是不要超過我認定的公平市價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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